湖南省高速公路2017年度 计重收费系统改造工程设计招标招标公告

发布日期:2017-08-11

湖南省高速公路2017年度计重收费系统改造工程设计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湖南省高速公路2017年度计重收费系统改造工程设计项目由湖南省交通运输厅湘交批【201769 号文件批准建设,已列入湖南省交通工程建设计划 ,建设资金来自财政专项拨款 ,招标人为湖南省高速公路管理局,招标代理机构为开元体育(中国)官方网站。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见附件3-1工程项目概况。

2.2  勘察设计周期:

2.2.1  自项目业主下达的第一阶段设计任务单之日起 30 日内提交一阶段施工图设计文件(含施工图总设计文件、施工图总预算、图纸等,总工程量清单等);自项目业主下达的第二阶段设计任务单之日起 30 日提交各管理处施工招标技术规范、招标清单预算、工程量清单和图纸等。

   2.2.2后续服务:与施工期同步,还包括试运行期3个月,缺陷责任期2年,责任维护期3年。

2.3  招标范围: 湖南省高速公路2017年度计重收费系统改造工程设计,要根据各收费站的车道实际情况,进行设备基础、排水等的设计并出具相关清单和图纸。设计的主要工作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一阶段施工图勘察设计、施工图预算等,施工招标技术规范、招标清单预算、工程量清单和招标图纸等编制,后续服务、技术咨询。第一标段的工作内容还应包括根据总体工程的改造要求,负责整个工程设计任务的总体协调和推进,牵头负责此次改造工程设计的整体性和合理性。

2.4  标段划分:本次招标为2个标段,详见下表:

标段

管理处

小客车专用车道数

计重改造车道数

一标段

岳阳

12

41

常德

/ 

27

湘西

5

21

张家界

3

16

长沙

4

58

株洲

4

20

湘潭

4

23

小计

32

206

二标段

娄底

4

36

邵阳

1

15

怀化

2

7

衡阳

4

30

永州

10

47

郴州

5

21

小计

26

156

合计

 

58

362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公路行业甲级资质或公路行业(交通工程)专业甲级资质,具有附件1要求的资格审查条件要求的设计单位均可对本设计合同段提出参加投标。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每个投标人可参加2 个标段投标,但只允许中 1 个标。

3.4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3.5最近一个信用评价周期被湖南省交通运输厅评为D级信用等级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3.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分)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分)公司[1](即利益相关企业),不得同时对同一标段提出投标申请,否则其所有投标均将被否决。

4.报名和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8月11日至2017年8月17日(法定节假日、法定公休日除外)每日上午9时~12时,下午 15时~17时(北京时间,下同)在             开元体育(中国)官方网站(长沙市湘府东路二段199号招标大厦14楼招标九部1411室)持营业执照(副本)、设计资质证书(副本)、单位介绍信和经办人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加盖单位公章的彩色复印件各一份,在报名现场取得报名资格确认后购买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 1000元,本项目的项目库资料费每套2000元,参加2 个标段投标的投标人必须分别购买相应套数的招标文件和资料,一律现金支付,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 招标人不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不召开投标预备会。

5.2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7年9月4日上午9时00分(北京时间),投标人应于当日8时00分至时00分将投标文件递至湖南省长沙市雨花区万家丽南路二段29号(黄谷路与万家丽南路交汇处东南角) 湖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招标人定于投标截止时间的同时举行公开开标。

5.3 逾期送达或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采用邮寄等方式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南省交通运输厅网(www.hnjt.gov.cn)、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www.bidding.hunan.gov.cn)、中国采购与招标网(http://www.chinabidding.com.cn)、湖南省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hunan.gov.cn/)上发布,公布时间至2017年8月27日前结束。

7.评标方法

本次招标采用综合评估法(I),详见附件2。

8.附件

附件1:资格审查条件要求

附件2:评标办法

附件3:投标人须知附件

9.联系方式

招标人:湖南省高速公路管理局

地    址:湖南省长沙市三一大道500号

邮 编:410011

联系人:周先生

电 话:0731-89757238

传 真:0731-89757238

招标代理机构:开元体育(中国)官方网站                       

地  址:长沙市湘府东路二段199号招标大厦              

邮  编:410003

联系人:  周先生            

电  话:  0731-84555411            

传  真: 0731-84553843

 

二○一七年八月十一日

 

附件1  资格审查条件要求

 

表1  资质最低条件

 

 

勘察设计企业资质等级要求

1.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营业执照年检有效;

2.具有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公路行业甲级资质或公路行业(交通工程)专业甲级资质证书;

 

注:投标文件相应位置应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全本)的复印件(并加盖单位章)、资质证书副本(全本)的复印件(并加盖单位章)、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的复印件(并加盖单位章)。

 

表2  业绩最低要求

业绩要求

最近5年,指2012年9 月4日起至2017年9月3日止,完成过 1 高速公路机电计重收费系统专项工程设计或高速公路机电工程(含计重收费系统)设计合同。

 

 

注:

1.招标人特别提醒:投标人应认真对照其所投标段的业绩要求予以填报,确保相关信息资料真实、完整、准确。

2、投标人必须填写《近年完成类似项目情况表》,表格应填写满足上表要求的类似工程项目,并标明序号(未在投标文件中填报的业绩不作为评审依据)。

3.表后须附与项目业主签订的合同协议书,并提供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出具的施工图设计批复文件的证明材料或者业主出具的设计完成证明材料。如证明材料不能体现上表要求的业绩时,除附以上证明材料的复印件外,还必须另附业主出具的证明材料来补充说明

4.如近年来,投标人法人机构发生合法变更或重组或法人名称变更时,应提供相关部门的合法批件或其他相关证明材料来证明其所附业绩的继承性。

5.投标人须在《近年完成类似项目情况表》备注中说明投标人承担的具体设计任务,是独立设计还是作为联合体的牵头人或成员单位设计。

6、业绩计算以施工图设计批复文件日期或者业主出具的设计完成证明材料日期为截止日。

7、投标人必须将《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表》及所附证明材料扫描件和、《拟委任的项目主要人员资历表》及所附证明材料扫描件和《利益相关企业团体同时申请投标情况一览表》电子版一起拷入U盘中,并与投标文件的正本与副本一起包装在同一个封套里,封套应加贴封条,封口处加盖密封章递交给招标人签收。

8、合同价格指承包人按合同约定完成了包括缺陷责任期内的全部承包工作后,发包人应付给承包人的金额,包括在履行合同过程中按合同约定进行的变更和调整。

9、若投标人提供国外业绩,则必须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或所属省级商务厅(局)颁发的《对外承包工程项目投(议)标许可证》、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或中国驻项目所在国大使馆具有相应职责的部门报备登记的有关业绩证明材料。

 

表3  人员最低要求

人 员

最低要求人数

资格要求

项目负责人

1

  1. 公路专业[2]高级工程师职称;
  2. 具有8年及以上公路工程勘察设计工作经验,最近5年内作为项目负责人主持过1个高速公路机电计重收费系统专项工程或高速公路机电工程(含计重收费系统)的施工图设计工作。

技术负责人

1

1、公路专业[3]高级工程师职称;

2、具有8年及以上公路工程勘察设计工作经验,最近5年内作为技术负责人主持过1个高速公路机电计重收费系统专项工程或高速公路机电工程(含计重收费系统)的施工图设计工作。

 

注:

1. 投标人必须提供《拟委任的项目主要人员资历表》,表后应附身份证、职称资格证书以及上表要求的其他相关证书的复印件,还应提供项目业主出具的其担任项目负责人或技术负责人的相关业绩证明材料复印件。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和技术负责人不得处于暂停执业处罚期内,且未被取消资格。在投标文件正本中,所有证件均应采用清晰彩色影印件。

2、投标人必须将《拟委任的项目负主要人员资历表》及所附证明材料扫描件和、《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表》及所附证明材料扫描件和《利益相关企业团体同时申请投标情况一览表》电子版一起拷入U盘中,并与投标文件的正本与副本一起包装在同一个封套里,封套应加贴封条,封口处加盖密封章递交给招标人签收。

3、未在投标文件中填报的人员不作为评审依据。

 

表4  信誉最低条件

 

信誉要求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

(3)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

(4)与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

(5)与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控股或参股的;

(6)与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任职或工作的;

(7)被责令停业的;

(8)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

(9)经评标委员会认定会对承担本招标项目造成重大影响的正在诉讼的案件;

(10)被省级及以上交通主管部门取消项目所在地的投标资格或禁止进入该区域公路建设市场且处于有效期内;

(11)为投资参股本招标项目的法人单位。

(1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

(13)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服务质量问题的;

(14)最近一个信用评价周期被湖南省交通运输厅评为D级信用等级的投标人;

(1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分)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分)公司[4](即利益相关企业),同时对同一标段提出投标申请。

 

注:1、第(9)、(10)、(13)项以最近3年(2014年9月4日起至2017年9月3日止)被国务院行政主管部门或本次招标项目所在地省级行政主管部门作出的行政处罚为准。

  1. 投标人必须将《利益相关企业团体同时申请投标情况一览表》、《拟委任的项目主要人员资历表》及所附证明材料扫描件和《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表》及所附证明材料扫描件电子版一起拷入U盘中,并与投标文件的正本与副本一起包装在同一个封套里,封套应加贴封条,封口处加盖密封章递交给招标人签收。

3、若在评标期间发现投标人存在第(15)条所述的情形,招标人将否决同一标段所有利益相关企业的所有投标。
附件2 :评标办法

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I)

一、评标办法前附表

条款号

条款名称

评审因素与评审标准

2.2

第一信封资格审查

(1)投标人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和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

(2)投标人的资质证书有效且等级符合招标公告附件1资格审查条件要求(表1)的规定;

(3)投标人的业绩符合招标公告附件1资格审查条件要求(表2)的规定;

(4)投标人的主要人员资格符合招标公告附件1资格审查条件要求(表3)的规定;

(5)投标人的信誉符合招标公告附件1资格审查条件要求(表4)的规定;

(6)投标人不存在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 项规定的情形;

(7)投标人未以联合体形式参与投标。

2.3

第一信封初步评审

(1)投标文件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内容填写,字迹清晰可辩;

(2)投标文件上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的签字、投标人的单位章齐全,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3)投标人按照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4.1项和3.4.2项规定的金额、形式、时间和帐户等要求提供了投标保证金;

(4)投标人按照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7.4项的规定,提供了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书或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并附有公证机关出具的加盖钢印、单位章并盖有公证员签名章的公证书,钢印应清晰可辨,同时公证内容完全满足招标文件规定;

 (5)投标人按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规定填写了“拟分包项目情况表”,且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11 款规定;

(6)投标文件载明的招标项目完成期限未超过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限;

(7)投标文件中未出现有关投标报价的内容;

(8)投标文件没有对招标人的权利提出削弱性或限制性要求,没有对投标人的责任和义务提出实质性修改;

(9)投标人未提供虚假资料;

(10)投标文件未附有招标人不能接受的条件。

2.5

第一信封详细评审

评审因素                                            评分值

(一)投标文件第一卷(商务文件):

a.投标人与本项目相关的具体业绩                       20分

b.拟投入本项目的人员资格和能力                       25分

c.投标人的信誉                                       5分

(二)投标文件第二卷(技术文件):

d.对招标项目的理解和总体设计思路                      5分

e.招标项目勘察设计的特点、关键技术问题的认识及其对策措施 15分                                           

f.勘察设计工作量及计划安排                             5分                                     

g.勘察设计的质量保证措施、进度保证措施                  7分

h.后续服务的安排及保证措施                              8分

2.7

 

第二信封

初步评审

 

(1)第二信封(报价文件)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内容填写,字迹清晰可辨,内容齐全完整;

(2)第二信封(报价文件)中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的签字,投标人的单位章齐全,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3)在报价函上填写了投标总价(包括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投标总价不得超过最高投标限价,且报价唯一;

2.9

 

第二信封

澄 清

 

第二信封澄清过程中,发生以下任一情形的,做废标处理:

(1)投标人拒绝确认算术性修正后的报价;

(2)修正后的最终投标报价超过最高投标限价

2.10

 

第二信封

详细评审

 

评 审 因 素                             评分值

(3)投标文件第二信封(报价文件):

       投标价                            10分

2.12

评标结果

推荐的中标候选人人数为每标段 1~3 名

 

 

 

 

 

 

 

 

 

 

 

 

 

 

 

 

 

 

 

 

 

 

 

 

 

                                       评审因素与评分值

评分标准

序号

评审因素

评审因素

评分值

各评审因素细分项

分值

a

投标人与本项目相关的具体业绩

20

设计项目业绩

20

满足资格审查强制性业绩标准的计14分,每增加1个高速公路机电计重收费系统专项工程设计或高速公路机电工程(含计重收费系统)设计的业绩加2分,最多加6分;

b

拟投入本项目的人员资格和能力

25

主要人员任职资格与业绩

25

满足资格审查强制性履约标准的,计17分,项目负责人每增加一个担任过高速公路机电计重收费系统专项工程设计或高速公路机电工程(含计重收费系统)设计项目负责人的加2分,最多加4分。

技术负责人每增加一个担任过高速公路机电计重收费系统专项工程设计或高速公路机电工程(含计重收费系统)设计技术负责人的加2分,最多加4分。

 

c

投标人的信誉

5

 

      年度

 

      得分

信用等级

最近第一年

最近第二年

最近第三年

AA

2.5

1.5

1

A

1.5

1

0.5

B

0

0

0

 

信用等级以湖南省交通运输厅发布的公路设计企业信用评价结果为准,信用评价得分为湖南省交通运输厅发布的某一设计企业最近3年信用等级得分之和。信用评价结果未在湖南省交通运输厅发布的公路设计企业不予计分。

 

 

 

序号

评审因素

评审因素

评分值

各评审因素细分项

 分值

评分标准

d

对招标项目的理解和总体设计思路

5

对招标项目的理解和总体设计思路

5分

根据对招标项目的理解和总体设计思路计分,合理计5分,一般计3-4分。

e

招标项目设计 的特点、关键技术问题的认识及其对策措施

15

对项目设计的特点、关键技术问题的认识

10分

根据投标人对项目特点、关键技术问题的认识的程度计分,分析透彻计10分,一般计6-8分。

对策措施

5分

根据投标人对策措施的好坏计分,措施可行计5分,一般计3-4分。

f

设计工作量及计划安排

5

设计工作量及计划安排

5分

根据投标人对勘察设计量的估计情况及对勘察设计计划安排的合理程度,合理计5分,一般计3-4分。

g

设计的质量保证措施、进度保证措施

7

质量保证措施、进度保证措施

7分

质量保证措施和进度保证措施是否合理计分,措施可行计7分,一般的计4.2-6分。

h

后续服务的安排及 保证措施

8

后续服务的安排及保证措施

8

安排及保证措施是否合理计分,合理计8分,一般计4.8-7分。

i

投标价

10分

投标价的确定:投标价=报价函文字报价

评标基准价的确定:评标基准价等于所有有效报价的算术平均值

投标价得分计算公式示例:

(1)如果投标人的投标价>评标基准价,则投标价得分 = F -(投标人投标报价-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100×E1;

(2)如果投标人的投标价≤评标基准价,则投标价得分 = F +(投标人投标报价-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100×E2。

其中:

F是投标价所占的评分满分值,

E1是投标价每高于评标基准价一个百分点的扣分值,E1 =0.2

E2是投标价每低于评标基准价一个百分点的扣分值,E2= 0.1

投标价最低得分为0分。

 

 

 

条款号

条款名称

评审因素与评审标准

2.12.1

评标结果

增加2.12.1款如下

评标报告应当载明下列内容:

(一)招标项目基本情况;

(二)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

(三)监督人员名单;

(四)开标记录;

(五)符合要求的投标人名单;

(六)否决的投标人名单以及否决理由;

(七)串通投标情形的评审情况说明;

(八)评分情况;

(九)经评审的投标人排序;

(十)中标候选人名单;

(十一)澄清、说明事项纪要;

(十二)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

(十三)评标附表。

对评标监督人员或者招标人代表干预正常评标活动,以及对招标投标活动的其他不正当言行,评标委员会应当在评标报告第(十二)项内容中如实记录。

除第二款规定的第(一)、(三)、(四)项内容外,评标委员会所有成员应当在评标报告上逐页签字。对评标结果有不同意见的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以书面形式说明其不同意见和理由,评标报告应当注明该不同意见。评标委员会成员拒绝在评标报告上签字又不书面说明其不同意见和理由的,视为同意评标结果。

2.12.2

评标结果

增加2.12.2款如下

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后,因有效投标不足3个使得投标明显缺乏竞争的,可以否决全部投标。未否决全部投标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在评标报告中阐明理由并推荐中标候选人。

2.12.3

评标结果

增加2.12.3款如下

根据综合得分由高至低排序,评标委员会推荐1-3名中标候选人,并标明排列顺序。

增加2.13

重新招标

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公路工程建设项目,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招标人在分析招标失败的原因并采取相应措施后,应当依照本办法重新招标:

(1)投标人少于3个的;

(2)所有投标均被否决的;

(3)中标候选人均未与招标人订立书面合同的。

重新招标的,招标文件和招标投标情况的书面报告应当按规定重新报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备案。

重新招标后投标人仍少于3个或者所有投标被否决的,属于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需要履行项目审批、核准手续的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公路工程建设项目,报经项目审批、核准部门批准后可以不再进行招标;其他项目可由招标人自行决定不再进行招标。

依照规定不再进行招标的,招标人可以邀请已提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进行谈判,确定项目承担单位,并将谈判报告报对该项目具有招标监督职责的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备案。

 

 

二、评 标 办 法

 

详见《公路工程标准勘察设计招标文件》(2011年版)第三章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Ⅰ)

 

 

附件3 投标人须知附件

附件3-1  工程项目概况

 

 

项目位置

1.1  项目名称:湖南省高速公路2017年度计重收费系统改造工程设计

    1.2  概述

项目概况:拟在2017年底前完成对2011年底前通车还贷性高速公路所有收费站、2012年底前通车还贷性高速公路部分主线收费站和货车流量较大收费站涉及的362条计重收费车道进行改造。其中,弯板式计重收费车道改造为整车式计重收费车道为340条,弯板式计重收费车道改造为轴组式计重收费车道为22条,小客车人工收费专用车道增设限高门架58条。

 

2.计划工期

    施工期暂定1个月(具体以实际为准),从开工之日起至2017年 12 31 日,试运行期3个月,缺陷责任期2年,维护期3年。

 

 

 

 

 

 

附件3-2  勘察设计原始资料

 

 

勘察设计原始资料

 

 

如有实际需要,投标人自行调研和收集与本项目相关的资料,也可向招标人查阅与项目相关的资料。

 

 

 

[1]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直接监管的中央企业均不属于本条规定的“母公司”,其一级子公司可同时对同一标段投标,但同属一个子公司的二级子公司不得同时对同一标段投标

[2]公路专业包括:公路工程、桥梁工程、公路与桥梁工程、交通土建、隧道(地下结构)工程、交通工程等专业。

[3]公路专业包括:公路工程、桥梁工程、公路与桥梁工程、交通土建、隧道(地下结构)工程、交通工程等专业。

[4]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直接监管的中央企业均不属于本条规定的“母公司”,其一级子公司可同时对同一标段投标,但同属一个子公司的二级子公司不得同时对同一标段投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