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市轨道交通5号线一期工程建筑信息模型(BIM)技术应用项目招标公告
发布日期:2017-08-04长沙市轨道交通五号线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对其长沙市轨道交通5号线一期工程建筑信息模型(BIM)技术应用项目进国内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参与投标。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长沙市轨道交通5号线一期工程建筑信息模型(BIM)技术应用项目。
2、工程概况:长沙市轨道交通5号线一期工程(时代阳光大道站~蟠龙路站)线路全长22.5km,设车站18座,均为地下车站,换乘站7座,平均站间距1.26km,最大站间距2.435km,为时代阳光大道站至湘府路站区间;最小站间距0.687km,为东郡至万家丽广场区间。
5号线采用6节编组的B型车,接触网供电,设计最高速度80km/h。在万家丽北路与蟠龙路西北象限设置土桥车辆段,主要承担定修及以下功能,厂架修由3号线洋湖垸车辆基地承担。与1、2、3、4号线共用杜花路控制中心。全线设置两座主变,分别为长善路主变和天际岭主变电。
3、招标编号:CSGDGK-2017039
4、资金来源:自筹及财政资金。
5、标段划分及工程投资估算:共划分为2个标段。
第Ⅰ标段:含5号线一期工程9个车站、9个正线区间、1个主变电站110kV进线管排及35kV出线廊道、提供5号线BIM平台。
第Ⅱ标段:含5号线一期工程8个车站、8个正线区间、1个出入段线和1个主变电站110kV进线管排及35kV出线廊道。
6、服务期:服务期从签订合同之日起始至移交运维BIM模型并通过验收合格,招标人出具最终验收证书之日止。招标人保留工期调整的权利,工期调整后投标人不得以任何理由增加费用,投标人应充分考虑并承诺承担因工期调整所发生的相关费用。
7、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8、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二、招标范围
包括但不限于长沙轨道交通5号线一期工程全线17个车站(含车站物业开发区)、17个正线区间、1个出入段线、以及长善路主变电站和天际岭主变电站110kV进线及35kV出线廊道应用建筑工程信息模型(以下简称BIM)技术服务,主要含结构建筑模型建立及设计协调、机电设备模型建立及设计协调、装修模型建立及设计协调、多系统综合与协调、施工阶段应用、BIM竣工及运维模型归档与移交、BIM技术应用培训与企业标准制定完善等内容。具体内容以用户需求书为准。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自主经营、独立核算的单位,其营业执照的经营范围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的业务范围应包括与工程相关的设计或咨询或技术服务。
2、投标人须具有1项(含)以上入围业绩。
投标人入围业绩指2012年1月1日以来已投入使用的国内大型公共或工业建筑工程中BIM技术应用业绩,其中BIM技术应用部分的单项合同金额不少于140万元;或指2012年1月1日以来单项合同范围包括4个及以上已试运行或运营的城市轨道交通新建车站的BIM技术应用业绩,不接受联合体、港澳台地区或境外业绩。
大型公共或工业建筑工程的BIM技术应用业绩证明材料原件须以同时提供的中标通知书(如有)、合同文件和业主出具的使用证明为准;或以同时提供的中标通知(如有)、合同文件和竣工验收文件(竣工验收证书或单位工程竣工验收记录或竣工验收备案表)为准。时间以使用证明上已投入使用时间或竣工验收文件中建设单位签字的时间为准(合同签订时间不限);使用证明必须按加盖“业主单位行政公章(即业主单位法人章)”,否则视为无效业绩。
城市轨道交通工程新建车站的BIM技术应用业绩证明材料原件须以同时提供的中标通知书(如有)、合同文件和业主出具的证明为准,时间以证明上试运行或运营时间为准(合同签订时间不限);证明必须按加盖“业主单位行政公章(即业主单位法人章)”,否则视为无效业绩。
上述业绩提供的合同文件须为投标人与工程项目业主直接签订,合同名称或合同关键页须含有“建筑信息模型”或“BIM”等相关内容。
3、拟任项目负责人应具备建设工程相关专业高级职称,并提供由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投标截止时间前半年内连续三个月的社保证明。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5、因相关原因被我司函告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与轨道公司项目投标的单位按函告内容执行。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及其他资料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8月1日至2017年8月28日登录长沙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监管网和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www.csggzy.gov.cn)免费下载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
五、招标文件的澄清与答疑
1、不统一组织答疑会和现场踏勘。
2、投标人若对招标文件有任何疑问,应于2017年8月6日17:00(北京时间)前以不署名的方式登录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答疑专区”提出,过期不予受理;澄清与答疑文件(不含问题的来源)于投标截止时间15天前在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答疑专区”和长沙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监管网发布。
3、在投标截止时间15天前的任何时候,招标人可主动地或在解答投标人提出的问题时对招标文件进行澄清(修改)。
4、澄清与答疑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投标人应及时浏览相关网站,掌握招标人对该项目澄清和答疑的发布信息,敬请获得招标文件的所有投标人关注,恕不另行通知,如有遗漏招标人不负任何责任。
5、招标文件、澄清与答疑文件等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上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布的文件为准。
六、投标保证金
1、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大写陆万元整/标段(¥60000元/标段)。
2、交纳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前,以银行到帐为准。
3、交纳方式:银行转帐、银行电汇、银行汇票或网银转账,从投标人基本账户一次性足额提交到如下投标保证金托管专户:
户 名:长沙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保证金专户
开户银行:建设银行长沙潇湘支行
账 号:投标人获取的本项目投标保证金账号
4、投标保证金账号的获取:
4.1 投标人登录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www.csggzy.gov.cn),查阅本项目招标公告,在网页下方点击“获取投标保证金账号”按钮,获取本项目(标段)的《投标保证金账号信息单》(可下载或打印),该信息单载明的账号为交纳本项目投标保证金的唯一账号,请注意保密。
4.2投标保证金应以投标人自身名义交纳,其名称应与投标单位名称一致,不得以分支机构等其他名义提交。
4.3 投标人在提交投标保证金时,应按照获取的《投标保证金账号信息单》中账号信息准确填写银行账单,投标人可通过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投标保证金”栏目。查询本单位投标保证金到账和退还情况。
4.4 项目出现招标失败(流标或废标)情况的,投标保证金将即时退还至原交纳账户。重新组织招标时,投标人应当重新获取投标保证金账号,并按新账号交纳投标保证金。
5、因投标人原因,未按要求缴纳投标保证金的,其投标将被拒绝,招标人依法当众认定并宣布其投标无效。
七、投标文件的递交及开标
1、开标时间和投标截止时间:2017年8月29日09:00(北京时间)
2、递交文件及开标地点:长沙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长沙市岳麓区岳华路279号(岳华路与府中路交汇处)】。
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4、开标验证须提交的资料
4.1 开标由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参加的,法定代表人须持加盖单位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本人身份证原件和《投标承诺书》原件参加开标。
4.2 开标由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参加的,其委托代理人须持授权委托书原件(格式详见第三章投标文件格式“(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加盖单位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本人身份证原件和《投标承诺书》原件参加开标。
4.3同一投标人若同时参加本项目2个标段的投标,开标验证资料(除本人身份证原件外)须分标段提交,即每标段须单独提交一份。
4.4开标验证由行政监督人员和现场监委在开标现场进行查验。投标人未按以上要求提交验证资料的,其投标将被拒绝,并当场退回其投标文件。
八、中标原则
同一投标人可以同时参加本项目两个标段的投标,但同一投标人最多只允许中一个标段;若同一投标人在两个标段中同时排名第一时,则须选择中标金额大的标段为其中标标段;若出现其排名第一的两个标段中标金额相同的情形,则须选择招标控制价金额大的标段为其中标标段,其放弃的标段由排名其后的中标候选人替补。
九、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长沙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监管网、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