衡阳市雁峰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新矿村社区市政基础设施改造工程
发布日期:2018-01-04新矿村社区市政基础设施改造工程政府采购项目竞争性谈判邀请公告
公告日期:2018年1月4 日
衡阳市雁峰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的新矿村社区市政基础设施改造工程政府采购项目,政府采购编号:雁财采计[2017]020042,委托代理编号: 0623-1781N2424703,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现采用发布公告方式,邀请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提交证明材料参与资格审查,并参与竞争性谈判采购活动。
一、项目概况
1、采购项目名称:衡阳市雁峰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的新矿村社区市政基础设施改造工程政府采购项目
2、采购计划编号:雁财采计[2017]020042。
3、采购项目标的、数量及预算:
包/品目号 |
标的名称 |
数量 (单位:项) |
预算(元) |
/ |
新矿村社区市政基础设施改造工程政府采购项目 |
1 |
1298417.20 |
4、采购项目的主要需求及谈判可能实质性变动内容:
包/品目号 |
标的物名称 |
标的主要需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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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 |
服务 |
合同条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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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新矿村社区市政基础设施改造工程政府采购项目 |
具体详细内容详见谈判文件“第四章 采购需求”。 |
1.工期要求:60日历天。 2.质量要求:达到国家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工程标准,一次交验合格。 3.保修承诺:按国务院2000年279号令规定保修 4.合同支付:双方协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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竞争性谈判项目可能实质性变动内容 |
是( ) 否(√) |
是( ) 否(√) |
是( ) 否(√) |
二、供应商资质要求:
1、供应商基本资格条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条件;
2、供应商特定资格条件:
①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湖南省外企业须按照湘建建【2015】190号文件要求办理省外入湘企业基本情况登记(以“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查询为准)或具有入湘施工登记证(处于有效期内);
②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③拟任项目负责人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建造师执业资格及有效的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④投标人应按照国家和省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标准和湘建建[2015]57号文《湖南省建设工程施工项目部和现场监理部关键岗位人员配备标准及管理办法》规定配备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至少配备项目负责人1人、施工员1人、安全员1人;
三、供应商应提交的证明材料及说明
1、提交《资格证明材料承诺函》原件,格式见附件;
2、法人提交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复印件或者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并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复印件;
3、法人提交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者法人登记证书)以及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4、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证明材料:《税务登记证》和《社会保险登记证》的复印件,或者近三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证明(纳税及缴费凭证复印件),或者委托他人缴纳的委托代办协议和近三个月的缴纳证明(收据复印件),或者法定征收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缴税费的证明原件;
5、《谈判文件规定的特定资格条件证明文件》,本邀请公告规定的特定资格条件证明材料的复印件。
6、检察院出具的近三年无行贿受贿查询犯罪查询结果(提供公告发布后检察机关出具的有效期内的查询证明原件为准)。
四、资格审查证明材料的递交
1、按本邀请公告第三条规定提交的证明材料及说明应装订成册并密封,一式三份。
2、资格审查证明材料的递交截止时间为2018年01月 11日17时00分(工作日,北京时间上午9:00-12:00,下午14:30-17:00),地点为衡阳市解放大道19号丰越大厦2301室。逾期送达的,不予受理。
五、确定邀请供应商
谈判小组邀请所有符合相应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与竞争性谈判采购活动。
六、联系方式
采 购 人:衡阳市雁峰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联 系 人:刘先生
电 话:0734-8799240
采购代理机构:开元体育(中国)官方网站
衡阳分公司联系人: 李先生
衡阳分公司电话:0734-8683777
13575117777
异议与建议: 0731-84518100
衡阳分公司地址: 衡阳市解放大道19号丰越大厦2301室
附件
资格证明材料承诺函
我们, (供应商名称)已认真阅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竞争性谈判(询价)邀请公告》[ (项目名称),政府采购编号: ,委托代理编号: ]相关内容,知悉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具备的条件。此次按《竞争性谈判(询价)邀请公告》要求提交的供应商资格证明材料,已经认真核对和检查,全部内容真实、合法、准确和完整,我们对此负责,并愿承担由此引起的法律责任。
一、我方在此声明:
(一)我方与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不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二)我方与参加本项目的其他供应商不存在控股、关联关系,或者与其他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为同一人。
(三)我方未为本项目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
二、我方承诺(承诺期:成立三年以上的,为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三年内;成立不足三年的,为实际时间):
(一)我方依法缴纳了各项税费及各项社会保障资金,没有偷税、漏税及欠缴行为。
(二)我方在经营活动中没有存在下列重大违法记录:
1、受到刑事处罚;
2、受到三万元以上的罚款、责令停产停业、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的行政处罚。
供应商都名称(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签名):
日 期: 年 月 日
此竞争性谈判公告的公告期限为5个工作日。